香河县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招

招标编号:LHZB--14  

开标时间:-07-20    招标人:医院

资金来源:其它  受医院的委托,对其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LHZB--14

三、采购及安装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四、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培训到位。

五、供货及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六、最高限价:50万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香河县红十字会捐款)。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6月30日至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除外。)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廊坊市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暨开标时间:年7月20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并按废标处理。

十、投标书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香河县。

十一、付款方式:本项目供货完毕,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可正常使用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一次性付清。

备注:1.本项目编号:LHZB--14;

2.资格不符无效或不齐全者恕不接受;

3.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者后果自负。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机:

邮箱:zbbm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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