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我省疫情仍在持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来民返民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省外以及省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来民返民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抵达后立即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外出经历和活动轨迹,如实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主动配合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坚决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三、对拒不配合排查工作,瞒报、漏报病情、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行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起或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不执行隔离管控政策或者隔离期间擅自脱离隔离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公安机关协助卫健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民勤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