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人在关键时刻又酒后驾驶了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民勤公安交警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靶心,全身心的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严查酒驾、醉驾、无证、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守护着万家团圆路。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法规,酒驾、醉驾现象却屡禁不止。
现将开展“陇风4”号行动中和中秋节期间查获的3名酒后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
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01
年9月08日00时48分许,民勤县三雷镇魏某业,驾驶甘HH32**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县城大坝路德胜公司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司法鉴定,魏某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魏某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年9月14日23时20分许,民勤县薛百镇卢某林,驾驶甘HT6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县城苏武路小广场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司法鉴定,卢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51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现已对违法行为人卢某林给予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03
年9月15日00时45分许,民勤县收成镇唐某,驾驶甘HL6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县城双茨科路胡杨新村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司法鉴定: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民勤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