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年以来,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突出“谋”“学”“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引擎”作用,全力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谋”为先,细化“关键少数”法治职责。7月份,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办公室主任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年度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每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9月下旬,县委常委会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学”为重,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崇法治、维护法治、推行法治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坚持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等制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开展学法活动23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纪党规等列为各类培训主体班次必修课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为标杆,镇(街道)、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职工会集中学法、网上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进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评”为促,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定法治建设考评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将考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和镇(街道)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同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民勤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促进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武威市民勤县司法局)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