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武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武威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其中: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等职业资格条件的,报名时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采取“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在1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解除聘用合同。2.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范围一致。专业划分参照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执行,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18日至年6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年龄不限。(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七)招聘范围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面向民生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经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社保、计生等岗位)、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3.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民生项目人员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八)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岗位查询。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武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