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更好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年12月19日以来,来自或去过石家庄市、邢台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自觉配合社区(村)进行排查登记,上述人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免费集中隔离。逃避排查登记、刻意隐瞒的人员,经排查举报被发现的,自费进行核酸检测,自费集中隔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欢迎广大居民知情举报(举报电话)。
二、医院、中医院,其他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接收发热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做好登记、上报并引导其在做好防护措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药店在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情况登记报告制度。
四、酒店、饭店原则上不再承办婚宴、庆典等大型活动,承接会议、培训能缓则缓,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不得超50人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集贸市场要进行严格限流管控,严格禁止商演活动,防止人员聚集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全县各养老机构要落实全封闭管理,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老人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七、坚持丧事简办,殡仪馆停止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并严格落实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八、强化广场、公园的管理。广场、公园停止歌舞、擂鼓等表演形式的一切聚会活动。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劝导亲友,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8日
编辑:白建甫仝姗姗
主编:任向前
编审:马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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