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东坝镇、双茨科镇农村饮水水源保障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民勤县东坝镇、双茨科镇农村饮水水源保障工程已由民勤县水务局《关于民勤县东坝镇、双茨科镇农村饮水水源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民水发()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等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民勤县人饮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信鼎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对东坝镇、双茨科镇农村饮水水源进行改造,改造供水站2座,新建蓄水池2座,改造入户井座,改造入户井配套设施套,更换管道21.km,新建分水井25座,水表集装井71座,闸阀井3座,排气井1座。其中:东坝镇维修改造供水站1座,移址新建m3蓄水池1座,改造入户井座,改造入户配套设施套,更换DNPE管道15.km,新建分水井25座、水表集装井71座。新建便桥1座,配套自动化及监控设备各1套;双茨科镇拆除重建供水站1座,铺设DNPE输水管道6.40km,新建m3蓄水池1座,改造入户井座,改造入户配套设施套,新建闸阀井3座,排气井1座。
该工程是对原饮水工程的改造,不改变原工程供水规模,采用原工程供水规模,确定Ⅳ型。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其中3个工程施工标段,1个设备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东坝双茨科供水站改造,改造供水站2处,新建蓄水池2座。
第二标段:东坝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入户改造。改造入户井户,改造入户配套设施套,更换DNPE管道15.km,新建分水井25座、水表集装井71座。
第三标段:双茨科镇供水管网改造及入户改造。铺设输水管道6.40km,改造入户井座,改造入户配套设施套。
第四标段:东坝镇双茨科镇水表购置安装。采购安装水表套。
第五标段:工程监理。对民勤县东坝镇、双茨科镇农村饮水水源保障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0月30日
总工期为: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针对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3第四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相似项目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派出指导现场安装与技术咨询的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制造、试验、现场安装、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的经验和能力。3.4第五标段: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针对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7凡被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企业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