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12月11日在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对白顺兴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白顺兴资料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6月14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常委、门源县委书记白顺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白顺兴,男,汉族,年6月出生,甘肃民勤人,大学本科学历,年11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白顺兴早年长期在青海省海北州司法系统工作,曾任海北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年9月调任海北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年9月,白顺兴跻身海北州委常委,并调任门源县委书记(副厅级)。 今年11月23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白顺兴被“双开”的消息称,经查,白顺兴在任海北州财政局局长和门源县委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致使当地的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隐匿和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谈话时,故意隐瞒,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家属提供并支付费用的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并占有财政资金,涉嫌贪污犯罪;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彭谦
编审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