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获刑泾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跨境电

大皖新闻讯多名被告人偷越国境至缅甸北部参加境外诈骗犯罪团伙,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电信网络犯罪。12月8日,泾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跨境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王某、张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部分被告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七千元至七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年8月至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王某、张某邀集、组织其余被告人单独或结伙从中国云南边境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北部,在一家“五朵金花”公司从事“杀猪盘”诈骗工作。

该公司层级、职责分工明确,李某是管理人员,负责安排路线、购买机票并从国内带人到诈骗公司上班;有人负责具体管理和培训怎么诈骗;有人负责后勤、管账;有人是小组长;其余都是客服。

公司提供话术本和一人一部工作手机,被告人在快手、抖音等社交平台上下载一些视频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然后找一些看起来有钱的人群,通过和对方私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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