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国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亚茹等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四级警长张强国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张强国,中共党员,现为民勤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四级警长。从事法院工作10多年来,他爱岗敬业、忘我工作、成绩优异,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原标题:《张强国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3413.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