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民勤

                            

9月10日上午,在民勤法院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涉老年人权益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

年12月,陆某在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中丧生。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了救援处置,先行垫付了应由肇事人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48.2万元,该笔赔偿款暂由死者陆某的妻子田某保管。后死者陆某的父亲陆某某和母亲赵某某与田某对该笔赔偿款进行了初步分配,其中3万元作为丧葬费,6.5万元作为二老的赡养费,3.5万元作为死者陆某两孩子的抚养费,剩余35.2万元中的30万元留给两孩子交由田某代管,5.2万元由五名法定继承人(陆某某、赵某某、田某及两孩子)分割。但田某未经共有人陆某某和赵某某同意,将其代管的30万元为其子购买了保险,二老与儿媳为此产生矛盾而对簿公堂。

经民勤法院审理,二原告、被告以及案外人(两孩子)均为死者陆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从各方当事人经济依赖程度及生活状况考虑,对讼争的35万元酌定由陆某某、赵某某、田某、两孩子按照1:1:1:2:2比例进行分配,并判令被告田某按期给付。然而,几个月过去了,田某并没有向二原告给付,二原告无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由于陆某死亡的事故属于特大交通事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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