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金昌中院行政庭自觉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近日,金昌中院行政庭在开庭前,召集四方当事人坐下来协商,成功化解一起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民勤县苏武镇川心村(以下简称川心村)原为民勤县新河公社川心大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原民勤县新河公社川心大队开垦土地,成立村农场(时称川心农科队),开垦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述土地承包给川心村一社、二社各种39亩,25亩荒地由一社、二社负责看护。后因修建高速公路,年7月23日、年10月16日,民勤县国土资源局与川心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前述土地被征收为国有。
因对补偿款分配分歧,川心村二社与川心村村民委员会打起了民事官司,官司一打就是近五年,双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本案发回民勤县人民法院重审。武威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川心村二社不服武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法官通过审查诉讼材料和原被告及第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找到了本案焦点问题:土地上的增值部分如何处理?经过办案法官结合案情进行多方面多层次阐述,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民勤县苏武镇川心村村民委员会从本案争议23.25亩土地总补偿款元、扣除荒地征收补偿款元的差额元中划出元给付民勤县苏武镇川心村第二农业合作社;民勤县苏武镇川心村第二农业合作社的村民不参与剩余部分的分配。上述款项,于民勤县苏武镇川心村第二农业合作社申请解除诉讼保全当日支付。
各方当事人围住法官连声称赞,各方当事人的律师准备来一场恶战,准备唇枪舌战的代理词又装进了文件袋,多年的纠纷一朝化解,四方当事人都紧紧地握住法官的手,衷心地说:“谢谢你们!感谢金昌中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供稿:行政庭
原标题:《金昌中院行政庭在行动》